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上一篇:一鸽胜九鸡
下一篇:广域市
相关文章
卖淫判几年
09月01日
高中几年
08月25日
涟水县属于哪个市
08月17日
初一是几年级
08月15日
口红几年过期
08月07日
研究生几年毕业
08月06日
最新文章
耐候胶
丢你老母
内录软件
宋墓
智赚玉麒麟
快手是干什么用的
热门文章
企鹅属于什么动物
炒核桃
人迹罕至的意思
央字的偏旁
蚝油怎么挑选
氨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