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10条规定: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返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
上一篇:扔碗有什么讲究吗
下一篇:回复的意思
相关文章
延迟履行
07月12日
一般代理权限内容
07月09日
特种兵是干什么的
房贷利息
07月06日
19327
07月05日
引以为鉴
07月03日
最新文章
耐候胶
丢你老母
内录软件
宋墓
智赚玉麒麟
快手是干什么用的
热门文章
企鹅属于什么动物
炒核桃
人迹罕至的意思
央字的偏旁
蚝油怎么挑选
氨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