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标准(新规):
国家强制实行国Ⅳ(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牌和过户。如果是已经上牌的车辆则需要进行达标检测,一旦排放不达标将直接引导车主进行报废或者强制进行报废。
具体要求如下:
如果经过维修或者是调整仍然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
经调整和维修仍不符合机动车上路安全的;
在检验有效期满后的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中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或者达到一定年限的则会强制进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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